为了给 鑫海城市广场 室内提供良好的无线通信环境,经过友好协商,现 ******有限公司******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(以下简称乙方),就在甲方管辖的室内设置无线信号室内分布系统事项达成协议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乙方在甲方楼内安放无线信号室内分布系统两套(含天线、馈线、信号源、中央控制器和放大设备),从甲方处外接220V交流电源。
二、甲方对乙方在馈线、电源线、信号源、中央控制器及放大设备等设施的布放及维修给予配合,并提供便利条件。
三、甲方提供交流220V电源,信号设备的用电功率数以实际使用的电表读数为标准。乙方按时交纳电费,电费金额=当期电表电量×单价。电费单价0.75元/度
四.甲方提供账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,乙方应于收到账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电费。
二.单一来源采购原因
室内分布用电,不具备竞争性条件。
三.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
******有限公司
四.公示媒介和期限
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(************集团阳光采购网(******:8010/ESCM/account/login.do)上发布,其他媒体转载无效。
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,共3个工作日。
【说明: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,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、节假日。】
一、 联系方式
******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
电话:0519-******
邮箱:******8673@189.cn
地址: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29号
邮编:213000
公示期间,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、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,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,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。
******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
日 期:2024年10月15日